小米董事会背着雷军奖励98亿元股票,再看看公司法会怎么说
2018-6-27
野火君解读:如果雷军没参加,是否知道议程?如果知道议程,是否委托他人出席?还是4月2日董事会除了这项议程外,还有其他议程,但是此项议程是临时增加,趁着雷总一个人出去抽烟或者上厕所的功夫,全体投票通过?
野火君任意打开一家A股上市公司董事会公告,比如近期大热的宁德时代6月22日发布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很容易就看清楚,上市公司在A股董事会都有召开背景,最终决议结果,以及投票情况。
证监会曾经要求小米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2018年4月2日公司向雷军实施股权激励的决策过程、履行程序。显然也是对该决议有疑问。证监会84问还有其他很火爆的提法,有兴趣的同学可以查阅。
所以,4月2日董事会决议,小米出席董事签名,会议决定记录,是否可以公开呢?
这是基于国内公司法两条规定做出的分析,小米实行VIE架构,注册地是开曼群岛,对此是否有其他约定?如果小米实施CDR,相信证监会就会继续追问。
该决议是针对雷军持有的公司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做出相关决议,作为利益相关方,雷军需要回避,这是合理的。但是林斌所谓“背着”,就是雷军事前毫不知晓,就有很多疑问。
另外,野火君没搞清楚,98亿元股票激励一次性授予,如果是分摊到各个年度实施,股权支出对未来公司盈利有重大影响,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召开讨论呢?有对公司法和证券法研究的朋友补充一下。
只要雷军还是董事长,那么在没有雷军在场情况下,小米董事会召集董事会进行决议,这意味雷军就可以呆在家里否决所有事情。这就是同股不同权,实际上是双刃剑。
最后,根据小米提供的A股招股书,看看小米董事会组成人员,由七人组成。
小米董事,除了雷军和林斌,但是还有许达来和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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