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的“天才少年”,31岁被判入狱,出狱4年后又被判刑

2018-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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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在国内最顶级的券商担任部门经理……

可曾想到,正是这样一位年少有成、前途无量的金融人才,早年因“老鼠仓”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那时他才31岁。5年前的这起案件轰动一时,因为,这是券商资管业务的第一起“老鼠仓”案件。

没想到,出狱四年后,他又倒在了同一个地方??再次因“老鼠仓”案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通过内幕交易,催生私募冠军

老鼠仓(Rat Trading)是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

6月2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杨丙卿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审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

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杨丙卿作为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利用负责管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等5个企业年金理财账户股票投资事项的职务便利,与张某1(已判刑)达成默契,以“互相推荐股票”的方式,非法将中金公司年金账户组拟投资深天马A、广州浪奇、水晶光电等78只股票的信息,通过明示、暗示的方式透露给张某1,使张某1利用信息优势,先于中金公司年金账户组大量买入年金账户组拟投资的股票,进行趋同交易,从中获利人民币1900余万元。

证监会认定,上述年金账户组拟投资股票的信息属于未公开信息。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还注意到,在张某1与杨丙卿互相推荐股票的时间,正好是张某1管理的私募产品发行的时候。公开信息显示,2010年12月31日,紫石投资正式成立第一只阳光私募产品“紫石一期”,规模1.5亿元,张某1本人担任管理人。

公开资料显示,判决书所称的“张某1”,实为私募机构紫石投资创始人张超。

“紫石一期”在2011年上半年以43.48%的收益率排名结构化产品第一,也是当时基金全行业的收益冠军。当然,这些出色的投资收益都是来自非公开信息,因而,张超也在2016年10月21日向公安机关自首。

图片来源:东方IC

杨丙卿与张超的《判决书》均列举了两人“互相推荐”股票的具体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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