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微信3月1日新规是什么,据说有全新的规定会在3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规定大家都不是很清楚的,具体的规定是什么,个人的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吗,此为真的吗,下面就来介绍下支付宝微信3月1日新规是真的吗。
支付宝微信3月1日新规介绍
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通知》规定,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
看到这个消息,相信许多轮胎老板都懵了,难道以后轮胎买卖只能收现金?要是道路救援时,车主身上没有现金呢......
《通知》要求,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通俗点讲,个人的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要做买卖必须要用“商家收款码”,而对于日常生活、消费的非经营性活动的个人收款条码不受影响。
央行还规定,个人不可以下载或截屏收款码,上传到网上进行远程收款;同时,个人收款码的收款次数是有规定的,超过了就要重新生成二维码,这意味着商户将不能打印个人收款码。
据车辕车辙了解,商家码在申请时需要提交经营者信息,比如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信息等,最重要的是,商家码收款时要交大概0.38~0.6%左右的交易费。
但商家码也有很多优势,比如支持花呗、信用卡等信用支付,能参与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相关满减促销活动,商家可以申请退款,也可以贷款等。
其实,上述规定作为《通知》的一部分,是政府加强对税收管理的重要表现。
《通知》还明确了其他政策:3月1日起,POS收单实行“一机一户”的严格管理;3月1日起个人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被严格核实身份及资金的合法性;3月1日起,老板的私卡存现、取现也受到了严格的监管。
私卡、私宝、私微收付款被严格限制后,只要是经营款项,无论是开票收入,还是未开票收入,对款项的收取入口进行严格的控制,只能通过对公的POS机、单位的支付宝或微信收款了。
这样一来,堵住了未开票收入不入账偷逃税款的漏洞,对电信诈骗、洗钱、行贿受贿的腐败行为得到了很好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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