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张喜斌 统筹/陈威】6月23日,河北厅官李刚的受贿细节获官方披露。媒体报道称,承德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刚被控“家财”1.48亿,获判无期徒刑。据悉,其受贿主要来源有2个:第一个是与当地商人有关,另一个主要来源则涉及到地方干部调整。
大白新闻了解到,一提到“官员索贿”,就不得不提到云南一厅官??曲靖市委原副书记李云忠。据悉,其被指受贿4000万、日均受贿1.7万。值得注意的是,其还曾大骂行贿人“打发叫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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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厅官大骂行贿人打发叫花子
2015年9月,媒体曾报道了云南省曲靖市委原副书记李云忠受贿的消息。媒体报道称,“10年间受贿4000多万,在曲靖任职期间日均受贿1.7万,单笔受贿最多达600万元”……当年9月9日,曲靖市委原副书记李云忠被带上审判席。
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受贿罪,买官卖官,敛财300余万,严重败坏了曲靖政治生态;架空招投标,“倒卖”公共工程,受贿3700万,怕分赃不均,竟与行贿老板签“分赃协议”。“我对不起国家、对不起父母。”法庭上,李云忠对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李云忠也有过艰苦奋斗的经历。他靠着好学、勤奋和组织的培养,从昆明市盘龙区的一名警察,一步步成为省委组织部的干部、处长,曲靖市委组织部长,直至曲靖市委副书记,在省委组织部期间,他就以“笔杆子”著称。
后来,职务逐步提升,当上了处长,爬格子的时间少了,和老板们觥筹交错的时候多了,“眼界顿时一开”。“看到别人有钱、别人发财,自觉不自觉地会盲目攀比,为什么他能我不能?”李云忠在他的忏悔录里说。
尤其是当他看到一些学历、资历、能力不如自己的人,物质条件都比自己好,心里更是无法平衡,怨气、失落感油然而生,嫉妒、欲望不断累积,久而久之便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一心想着找路子发财。
在省委组织部工作期间,李云忠就尝试索贿、受贿。2008年,将近50岁的他担任曲靖市委组织部长后,迎来了“大展身手”的舞台。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委托”、“招呼”,只要是有利可图,他都“乐善好施”,变着花样弄权敛财。
他还在昆明开了一个“金兰会所”。为掩人耳目,李云忠并不出面经营茶室,只是将其视为捞钱的平台。有了这个平台,行贿索贿的勾当更为便捷。他以投资“金兰会所”为由,向一些熟识的老板索要巨额钱财,要来的资金并未用于投资,而是购买房产和投资放贷。
有一次,李云忠弄到一个项目,转给周某。周某又将该项目转给别人做,一转手就赚了500万元,可周某最后只给了李云忠90万元好处费。当李云忠从其他老板处得知真相后,大发雷霆,大骂周某是在“打发叫花子”。
后来,李云忠又搞到一个9000多万元的水利工程项目,再次找到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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