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唱不动了,就听歌,这时候陈老板多次对陪我唱歌的姑娘说,“小林,陪坤哥到房间休息一下”。我一听就拒绝了。后来小王和陈老板又多次叫我上去休息,我就回房间关上门抽烟刷微博。十分钟后,我听到敲门声,开门一看是小林,小林说陈老板让陪我聊聊天。我觉得没啥,就让她进了,她随手把门带上了,挨着我坐在床边。
后来姑娘说借用下洗手间洗澡,她说唱歌出了不少汗。我说你去洗吧。她关门洗澡,我继续上网。大概五分钟,她走过来,身上包着浴巾。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就抱着我,亲吻我,我也扭住她的腰,开始亲她。一个男人,面对一个赤裸裸的女人,守这个底线就很难了。但是我没有和她发生性关系。大概亲吻了五分钟左右房门就砰的一声开了,进来了五六个警察。把我们两个带走了。
区伯将起诉长沙公安:
华商报记者2015年4月2日下午5时许拨通区少坤的电话时,他说自己已回到广州,打算通过法律方式维权。他告诉华商报记者,他2日凌晨一点半离开长沙市拘留所,到现在一直没有吃饭和休息,“我觉得很困、很累,不想再接受采访了”。
区少坤的代理律师李海霞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说,区少坤将启动法律程序,起诉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要求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司法性审查。“区伯已经说了很多次,这件事是陷害。我们也觉得警方在嫖娼事实认定方面有缺陷。”
区少坤的另一位代理律师隋牧青也表示,将起诉长沙市公安局,要求对涉案的小王和陈老板进行信息公开,“然后对长沙市拘留所和公安局进行控告,前者是滥用职权,非法拒绝律师会见,后者是非法公布区伯的嫖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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