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虽有寄禄官尚书省右司郎中衔,但按照《嘉?禄令》的工资发放原则,如果一个公务员既有寄禄官的官职,又有侍从官的官职,那么就高不就低,哪份薪水高就领哪份。侍从官薪水明显比寄禄官薪水要高,所以他只能领到作为龙图阁直学士的那份薪水。
再看包拯差遣官权知开封府事的收入。按《宋史职官志》,包拯在开封府做第一把手,每月有30石月粮,其中包括15石米、15石麦。此外每月还有20捆(每捆13斤)柴禾、40捆干草、1500贯公使钱(朝廷发给包拯的可以由他随意支配的小金库)。
另外,作为外任藩府的高级地方官,朝廷划拨给包拯20顷职田,也就是2000亩耕地,允许他每年收租,并且无需纳粮。这2000亩耕地按每亩租米一石估算, 每年也有2000石米的进项。再查《嘉?禄令》,权知开封府事每月还有100贯的添支,每年冬天又发给15秤(每秤15斤)的木炭。合计,每年有 19200贯的货币收入,还有240捆柴禾、480捆干草、15秤木炭、180石小麦和2180石大米的实物收入。
两项收入合计:每年有铜钱20856贯、大米2180石、小麦180石、绫10匹、绢34匹、罗2匹、绵100两、木炭15秤、柴禾240捆、干草480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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