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即兼理、代行某种职务。如《左传昭公十三年》:革舌鲋摄司马。《史记
孔子世家》:孔子摄相事。《魏书崔亮传》:征为太常卿,摄吏部事。
兼:即兼理。如《新唐书宇文融传》:擢兵部员外郎兼侍御史。欧阳修《泷冈阡表》: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
领:其义似摄。如《隋书苏威传》:以本官令左御卫大将军。在南北朝有白衣领职之谓,意即因故被撤职之后仍旧掌领原职事务。如《晋书周凯传》:补吏部尚书,顷之,以醉酒为有司所纠,白衣领职。
权:其义似摄。又称权摄、权代、权篆。但又特别表示是暂时兼代。如《陈书张种传》:天嘉元年,除左民尚书;二年,权兼吴郡。《宋史李纲传上》:积官至监察御史,监权殿中侍御史。《包拯传》:迁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
假:表示暂时代理或担任非正式的官职。如《史记项羽本纪》:为假上将军。《后汉书班超传》:以超为假司马。《隋书李德林传》:假仪同三司。
借:宋辽金时期的称呼,近似假意。如《宋史陈康伯传》:迁军器监,借吏部尚书使金。《宋史谢深甫传》:以左曹郎官借礼部尚书为贺金国生辰使。
守:意即临时任官及代官。如《战国策秦策五》:文信侯出走,与司空马之赵,赵以为守相。高诱注:守,假官也。
真:又称真除。指原为监理、代行,现改为实授。《汉书王尊传》:迁光禄大夫,守京兆尹,后为真。《清史稿岳钟琦传》:寻真除川陕总督。
行:指所兼职务比本职级别低。只要用于唐宋时期。如欧阳修《泷冈阡表》:观文殿学士、特进、行兵部尚书。(明放案:观文殿学士为从二品,兵部尚书为正三品。)
署:指代理、暂任或试用皆可称署。通行于明清时期。如《明史宋礼传》:成祖即位,命署礼部事。《清史稿骆秉章传》:复署湖南巡抚,寻实授。
护:或称护理、护信、护篆。即指上级官员暂时离职,由次一级的官员暂时守护印信并代行职务,通行于清代。
判:指唐宋时期以较高级别的官员兼职较低级别的职务。特别是以朝廷要员的身份兼任地方官员。如《资治通鉴唐答宗大历十四年》:以吏部尚书刘晏判度支。《宋史韩琦传》:除镇安武胜军节度使、司徒兼侍郎,判相州。另外,在同一官府内,以低级官吏去代理高级官吏之职的也称判,如《新唐书崔融传》:迁户部侍郎,判户部。
知:即以本职兼任他职。亦称殿知,或称参知。如《南齐书褚渊传》:迁侍中,知东宫事。《三国志吴书孙?传》注引《吴历》:?求中书两郎,典知荆州诸军事。《宋书袁?传》:以吏部尚书参知选事。
检校:本意是检察考校。古时的一种加官,或称寄衔,不治实事,实际上是一种荣誉性的虚衔。通用于南北朝至隋唐。《南史刘穆之传》:穆之中子式子字延叔,为宣城、淮南之郡太守,犯赃货。扬州刺史王弘遣从事检校之。《通典》卷十九:检校者,云检校某官,皆是诏除而非正命。《隋书李恂传》:检校襄阳总管事。《通典》作者杜佑一生先后就任过检校主客员外郎、检校礼部尚书、检校右仆射、检校司空、检校司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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