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宠儿”到“弃儿”:用户押金如何变成共享单车“烫手山芋”?

201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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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俊慧 校对/陈莉

迟迟未等到押金监管细则落地,却等来了各大单车平台的“免押金”措施。

日前,ofo小黄车宣布已上线新一代信用积分体系,通过自有数据建立用户信用考评机制。今后ofo将根据用户行为进行信用分级,用户一旦产生不文明行为将扣分甚至扣费,而信用较高的用户有望减免押金。

与此同时,另一大共享单车平台摩拜则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西安启动“100元半年无限骑”活动,已缴纳押金的用户可选择用押金购买该服务,押金余额原路退还给用户,变相实现了“免押金”,此外,摩拜还在天津等十余城市全面开启无门槛免押金骑行服务。

一时间,共享单车行业纷纷从争相收取押金转为免除押金,这背后到底是行业竞争所致?还是“押金”已经沦为的烫手山芋?

《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押金管理纳入其中

关于备受关注的押金问题,尚在审议中的《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稿提出,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这意味着一旦《电子商务法》获审议通过并正式施行,关于用户押金的管理将会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届时,共享单车平台不及时退还用户押金的做法,不仅是用户与平台之间的违约行为,而且将直接构成违法行为。

简单说,在《电子商务法》正式施行前,包括ofo、摩拜在内的已经收取了大量用户押金的各类平台,如果不能及时填不上可能存在的押金被挪用“窟窿”,或者将用户押金变相转换为预付消费资金,那么,待该法正式生效施行后,可能将要背负更大的责任。

给用户押金戴上“紧箍咒”:变成平台“烫手山芋”

2017年8月1日,交通运输部等多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押金管理的要求,具体为:“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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