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5个疑难问题,会计出现错误,容易有税务风险
2018-6-27
这5个疑难问题,会计基础知识不扎实,就会容易出错
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跨境免税服务是否需要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根据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填报说明,“出口免税”一栏,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因此,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跨境免税服务不填写此表,只需要填写主表第13、14栏即可。
2、企业发送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要交个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3、在开具发票时是否可以将食宿费用作为会议服务的价外费用一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试点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包括住宿、餐饮、娱乐、旅游等服务,属于兼营行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时候不得将上述服务项目统一开具为“会议费”,应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规定的服务编码,在同一张发票上据实分项分别填写。
4、销货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代办保险费是否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5、公司替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由公司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能给公司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此之外其他类型的保险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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