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下月起实施
2018-6-25
规范成本费用 推进价格改革
本报太原6月23日讯 (记者崔晓农)记者日前从山西省成本调查监审局获悉,我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将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该办法是为加强城镇管道燃气配送环节成本监管,规范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山西实际情况而出台的。
根据《监审办法》,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由折旧及摊销费、运行维护费构成。运行维护费指维持燃气配气业务正常运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直接配气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折旧及摊销费指与燃气配气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原值、无形资产原值按照规定的折旧和摊销年限计提的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中的折旧及摊销费。对不得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也给予明确规定。
该办法具体对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行为的总则、定价成本构成与归集、定价成本核定等方面进行规范。《监审办法》的公布实施,对规范和提升我省城镇燃气配送环节成本监管水平,稳步推进燃气价格改革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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