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也,不可说也!”诗人满腔愤懑地控诉了这社会的不平,使这诗的思想意义更加深化。诗中女主人公的惨痛经历,可说是阶级社会中千千万万受压迫受损害的妇女命运的缩影,故能博得后世读者的共鸣。
诗中虽以抒情为主,所叙的故事也还不够完整细致,但它已将女主人公的遭遇、命运,比较真实地反映出来,抒情叙事融为一体,时而夹以慨叹式的议论。就这些方面说,这首诗已初步具备中国式的叙事诗的某些特征。这些特征或多或少地影响到其后二千余年的叙事诗,在《孔雀东南飞》《长恨歌》,直到近代姚燮的《双鸩篇》中似乎都可以看到它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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