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残忍无情中国古代姬妾制度,剥皮杀妾是家常便饭这一个历史话题到如今有很多人还是在津津乐道,这其中到底隐藏着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呢?手游汇小编就让大家走近历史,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古代还是一个绝对的阶级社会、家长制社会,儿女婚姻都要由父母决定。也许是为了从根本上杜绝青年男女、尤其是不同阶层间的自由恋爱,法律条文就更要严格规定妻妾之分。姬妾制度,大前提就是男尊女卑。为什么同是私奔,女子便为妾,男子便安然无恙?这是个什么道理???此外,在这种情形下成为男子嫡妻的女人,又能有多少幸福可言?
1、妾虽下贱,妓女更下贱 苏东坡风流无情
中国古代的姬妾制度,堪称世界奇观。此一制度,打从母系氏族消失那天起,便开始萌芽,然后茁壮成长、势不可挡。
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中国式的姬妾制度,是一种极度没有人性、极度残忍无情的制度。因为它将阶级带进了家庭、带进了同床共枕的人儿、带进了手足之情中间,强行把血脉相连的一家人分成了压迫和被压迫的两类。这实在是对人性莫大的嘲讽。光从制度含义来讲,姬妾制度连阿拉伯国家的四妻制都不如。不能不说,这是仁恕之道背后的黑色幽默。
其实中国古人很早就对姬妾制度提出了异议。《易经》言: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然而,远见卓识和人性平等,强不过享乐主义和独裁专制,姬妾制度仍然存在,并且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规矩。
现在很多人都说,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妻制。这话错了,如果你当真生在古代而说这句话,一定会被人目为不守礼法之徒。中国古代,仍然是一夫一妻制,姬妾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如果一定要说,那就只能是一夫一妻多姬妾制。
氏族社会时期,国中有媵制,这是一种氏族首领才有资格实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儿出嫁时,岳家必须以同姓侄女辈陪嫁。陪嫁过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属于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那就不必多说了。
再往后,便正式出现了妾。妾在家庭中,虽然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义务,却享受不了妻的待遇。为什么呢?最初的原因很简单??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妾一般都来自卑贱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
因此,妻为娶,而妾为纳,娶妻时送到岳家的财物被称为聘礼,而纳妾时给予的财物,则被称为买妾之资。
《谷梁传》:毋为妾为妻。就是说,妾没有资格扶正为妻,有妾无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钻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满室,也是无妻的鳏夫,要另寻良家聘娶嫡妻。
妾的身份,至此已经成了定局,到唐宋,更是成了铁律。《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
假如将妾升为妻,就是触犯了刑律,一但事发,是要两口子一齐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样得离异。这样的法律之下,做姬妾的女人便已经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凌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饭。
《汇苑》:妾,接也,言得接见君子而不得伉俪也。原来妾不过是男女交接之用,她们只能与丈夫亲昵,却没有资格称夫妻。
《礼记》: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同样是与丈夫共枕、为丈夫生育儿女,妾的身份却只不过是买来的物品。
除此之外,中国古代还是一个绝对的阶级社会、家长制社会,儿女婚姻都要由父母决定。也许是为了从根本上杜绝青年男女、尤其是不同阶层间的自由恋爱,法律条文就更要严格规定妻妾之分。
《礼记》:奔者为妾,父母国人皆贱之、良贱不婚。那就是说,假如小儿女们自由恋爱受阻,相约私奔的话,则女方没有资格为妻,双方家族都只认为她不过是一个妾而已。
唐朝时白居易便就这种奔者为妾的社会现状写过一首长诗《井底引银瓶》:井底引银瓶,银瓶欲上丝绳绝。石上磨玉簪,玉簪欲成中央折。瓶沉簪折知奈何?似妾今朝与君别。忆昔在家为女时,人言举动有殊姿。婵娟两鬓秋蝉翼,宛转双蛾远山色。笑随戏伴后园中,此时与君未相识。妾弄青梅凭短墙,君骑白马傍垂杨。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知君断肠共君语,君指南山松柏树。感君松柏化为心,暗合双鬟逐君去。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频有言。聘则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苹蘩。终知君家不可住,其奈出门无去处。岂无父母在高堂?亦有亲情满故乡。潜来更不通消息,今日悲羞归不得。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
一个好好的良家女子,只因为随爱人私奔,便从此失去了为人妻的资格,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频有言。聘则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苹蘩。侍奉公婆丈夫五六年之久,都换不来男家的认可,她没有资格参与家族祭祀,她生的儿子算不得夫家首选的继承人。
从这个角度来看,姬妾制度,所蹂躏的,不仅仅是这些误终身的女子,爱她而无自主权的男人、以及她的儿子,都在这种制度下有苦难言。男子只能与父母认可的嫡妻同床异梦,眼巴巴地看着心爱的女人成为嫡妻的生育工具。
再换一个角度:姬妾制度,大前提就是男尊女卑。为什么同是私奔,女子便为妾,男子便安然无恙?这是个什么道理???此外,在这种情形下成为男子嫡妻的女人,又能有多少幸福可言?
在礼法中,妾的数量是有严格规定的。
《礼记》规定: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
《周礼》:王之妃百二十人:后一人、夫人三人、嫔九人、世妇二十七人、女御八十一人。
天子可以拥有以皇后为首的一百二十个女人,皇后为嫡妻,她拥有单独与皇帝相处的资格,其它姬妾不能与丈夫独处,而且是否陪伴丈夫要经过皇后的批准。??这种制度在明清皇宫更进一步:皇帝选中侍寝的妃嫔后,要将名单送给皇后审阅,假如皇后应允,便加盖皇后印。假如皇后坚决不盖此印,皇帝也往往没有办法。如想废后、更换嫡室,那往往要影响皇帝的身后名誉,除了昏君,没有谁愿冒这个风险。
皇帝乃是天子,他的姬妾数目最多,天子以下,妾的数目便在礼法上锐减:大夫只能纳两妾,士族只能纳一妾。普通富民则要到嫡妻年过五十无子的时候才能纳一妾。而且,所有的妾都不可以陪丈夫整夜,丈夫入睡后,她便必须离开。这个规矩对帝王的妾也一样管用。
不过,规矩归规矩,肯照办的没有几个。
苏东坡风流无情
姬妾制度,原本就是拥有财富特权男子的享乐方式,他们又岂能让规矩约束手脚?
于是,在妾之外,更有姬、婢、伎等等名目。每一个名目之后,都有一群生活在痛苦中的女子。
姬婢伎,她们事实上就是妾,但是由于没有法律地位,她们的遭遇连妾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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