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哀父母,生我劳瘁上下两句是什么
2017-10-31
哀哀父母,生我劳瘁上下两句是什么,出自哪里呢?相信这个问题有不少的人并不知道,那么下面就和手游汇小编一起来看看诗句的具体出处以及上下两句的内容介绍吧。
出自先秦的《蓼莪》
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蓼蓼者莪,匪莪伊蔚。哀哀父母,生我劳瘁。
瓶之罄矣,维?之耻。鲜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出则衔恤,入则靡至。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南山烈烈,飘风发发。民莫不?,我独何害!南山律律,飘风弗弗。民莫不?,我独不卒!
译文及注释
译文
看那莪蒿长得高,却非莪蒿是散蒿。可怜我的爹与妈,抚养我大太辛劳!
看那莪蒿相依偎,却非莪蒿只是蔚。可怜我的爹与妈,抚养我大太劳累!
汲水瓶儿空了底,装水坛子真羞耻。孤独活着没意思,不如早点就去死。没有亲爹何所靠?没有亲妈何所恃?出门行走心含悲,入门茫然不知止。
爹爹呀你生下我,妈妈呀你喂养我。你们护我疼爱我,养我长大培育我,想我不愿离开我,出入家门怀抱我。想报爹妈大恩德,老天降祸难预测!
南山高峻难逾越,飙风凄厉令人怯。大家没有不幸事,独我为何遭此劫?南山高峻难迈过,飙风凄厉人哆嗦。大家没有不幸事,不能终养独是我!
注释
⑴蓼(lù)蓼:长又大的样子。莪(é):一种草,即莪蒿。李时珍《本草纲目》:“莪抱根丛生,俗谓之抱娘蒿。”
⑵匪:同“非”。伊:是。
⑶劬(qú)劳:与下章“劳瘁”皆劳累之意。
⑷蔚(wèi):一种草,即牡蒿。
⑸瓶:汲水器具。罄(qìng):尽。
⑹?(léi):盛水器具。
⑺鲜(xiǎn):指寡、孤。民:人。
⑻怙(hù):依靠。
⑼衔恤:含忧。
⑽鞠:养。
⑾拊:通“抚”。畜:通“?”,喜爱。
⑿顾:顾念。复:返回,指不忍离去。
⒀腹:指怀抱。
⒁昊(hào)天:广大的天。罔:无。极:准则。
⒂烈烈:通“??”,山风大的样子。
⒃飘风:同“飙风”。发发:读如“拨拨”,风声。
⒄谷:善。
⒅律律:同“烈烈”。
⒆弗弗:同“发发”。
⒇卒:终,指养老送终。▲
参考资料:
1、蒋立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428-4312、王兴芬.谈《诗经》中《小雅?蓼莪》与孝.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08(03)鉴赏
《毛诗序》说此诗“刺幽王也,民人劳苦,孝子不得终养尔”,只有最后一句是中的之言,至于“刺幽王,民人劳苦”云云,正如欧阳修所说“非诗人本意”(《诗本义》),诗人所抒发的只是不能终养父母的痛极之情。
此诗六章,似是悼念父母的祭歌,分三层意思:首两章是第一层,写父母生养“我”辛苦劳累。头两句以比引出,诗人见蒿与蔚,却错当莪,于是心有所动,遂以为比。莪香美可食用,并且环根丛生,故又名抱娘蒿,喻人成材且孝顺;而蒿与蔚,皆散生,蒿粗恶不可食用,蔚既不能食用又结子,故称牡蒿,蒿、蔚喻不成材且不能尽孝。诗人有感于此,借以自责不成材又不能终养尽孝。后两句承此思言及父母养大自己不易,费心劳力,吃尽苦头。中间两章是第二层,写儿子失去双亲的痛苦和父母对儿子的深爱。第三章头两句以瓶喻父母,以?喻子。因瓶从?中汲水,瓶空是?无储水可汲,所以为耻,用以比喻子无以赡养父母,没有尽到应有的孝心而感到羞耻。句中设喻是取瓶?相资之意,非取大小之义。“鲜民”以下六句诉述失去父母后的孤身生活与感情折磨。汉乐府诗《孤儿行》说“居生不乐,不如早去从地下黄泉”,那是受到兄嫂虐待产生的想法,而此诗悲叹孤苦伶仃,无所依傍,痛不欲生,完全是出于对父母的亲情。诗人与父母相依为命,失去父母,没有了家庭的温暖,以至于有家好像无家。曹粹中说:“以无怙恃,故谓之鲜民。孝子出必告,反必面,今出而无所告,故衔恤。上堂人室而不见,故靡至也。”(转引自戴震《毛诗补传》)理解颇有参考价值。第四章前六句一一叙述父母对“我”的养育抚爱,这是把首两章说的“劬劳”、“劳瘁”具体化。诗人一连用了生、鞠、拊、畜、长、育、顾、复、腹九个动词和九个“我”字,语拙情真,言直意切,絮絮叨叨,不厌其烦,声促调急,确如哭诉一般。如果借现代京剧唱词“声声泪,字字血”来形容,那是最恰切不过了。这章最后两句,诗人因不得奉养父母,报大恩于万一,痛极而归咎于天,责其变化无常,夺去父母生命,致使“我”欲报不能!后两章第三层正承此而来,抒写遭遇不幸。头两句诗人以眼见的南山艰危难越,耳闻的飙风呼啸扑来起兴,创造了困厄危艰、肃杀悲凉的气氛,象征自己遭遇父母双亡的巨痛与凄凉,也是诗人悲怆伤痛心情的外化。四个入声字重叠:烈烈、发发、律律、弗弗,加重了哀思,读来如呜咽一般。后两句是无可奈何的怨嗟。
赋比兴交替使用是此诗写作一大特色。三种表现方法灵活运用,前后呼应,抒情起伏跌宕,回旋往复,传达孤子哀伤情思,可谓珠落玉盘,运转自如,艺术感染力强烈。《晋书?孝友传》载王裒因痛父无罪处死,隐居教授,“及读《诗》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未尝不三复流涕,门人受业者并废《蓼莪》之篇”;又《齐书?高逸传》载顾欢在天台山授徒,因“早孤,每读《诗》至‘哀哀父母’,辄执书恸泣,学者由是废《蓼莪》”,类似记载尚有,不必枚举。子女赡养父母,孝敬父母,本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一,实际也应该是人类社会的道德义务,而此诗则是以充沛情感表现这一美德最早的文学作品,对后世影响极大,不仅在诗文赋中常有引用,甚至在朝廷下的诏书中也屡屡言及。《诗经》这部典籍对民族心理、民族精神形成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参考资料:
1、蒋立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428-431创作背景
关于此诗的背景,《毛诗序》说:“《蓼莪》,刺幽王也,民人劳苦,孝子不得终养尔。”欧阳修认为所谓“刺幽王,民人劳苦”云云,“非诗人本意”(《诗本义》),诗人所抒发的只是不能终养父母的痛极之情。
参考资料:
1、王秀梅 译注.诗经(下):雅颂.北京:中华书局,2015:472-4762、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428-431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