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六大残忍变态法外酷刑
2017-9-26
中国古代的刑罚有些估计你一看就毛骨悚然,今天就带来古代六大残忍变态法外酷刑,来了解下吧!
“烹”刑
这种刑罚非常残忍,就是将人放入盛满水或油的锅中,慢慢的煮或炸死。这种刑罚非常野蛮,在公元之前比较常见。
“炮格”刑
“炮格”又叫“炮烙”,这是 暴君商纣王发明的。“炮格”即是在铜棍上涂满油,下面堆起炭柴加热,让犯人赤脚在铜棍上行走,犯人忍不过灼烫,掉入火堆,被活活烧死。据说商纣王发明这一刑罚是得自蚂蚁的启示,他见蚂蚁爬在热锅上,不忍灼烫,掉入火中而死。由此他发明了“炮格”这种酷刑。
“剖心”刑
这个刑罚极为残忍,它是将活人的腹部剖开,取出五脏六腑而死的一种刑罚。对于这种刑罚,商纣王剖比干之心察看七巧的例子比较著名。
“脯”刑
“脯”是肉干的意思,这种刑罚就是将人做成肉干。据《史记 殷本纪》记载:鄂侯争之疆,辨之疾,并脯鄂侯。但究竟如何个“脯”法儿,我们不得而知。或许是先杀后晒成肉干,或是切成一块一块晒成肉干,再或许是直接烤成肉干,但是不管是哪一种方法,都是残酷无比的。
“醢”刑
醢刑是残忍到目不忍视的一种刑罚。它一开始是将活着的人放入臼中,用粗木棍或铁棍活活捣死,可能是施刑者见这种刑罚过于惨不忍睹,后来就改为先把人杀死,将其分尸,再放入臼中捣为肉泥或直接剁为肉酱。
据《元史 世祖记》记载,当时的益都王著就是被忽必烈“醢刑”杀死。
“剥皮”刑
它是一种残酷程度不下于凌迟的刑罚。一般认为剥皮首先由脊背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将皮肤与肌肉分开。
剥皮这一酷刑由来已久,据说三国时期就有。不过在六朝之前,剥皮一般只剥人的面皮,后来慢慢发展成剥全身之皮。把“剥皮”这一酷刑发挥的淋漓尽致的,当属朱元璋了。他不仅要把触犯自己的人的皮剥下来,还创造性的发明了“剥皮实草”。他把人剥了之后,在皮中填满草,上朝时把这些填满草的人皮放在大臣们的旁边,恐怖吓人,以起到威慑群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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